晴雯是《红楼梦》中的人物,贾宝玉房里的四个大丫鬟之一,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。趣历史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,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。
关于晴雯的指甲,算是《红楼梦》中的一大疑问,按照书中的记载,晴雯的指甲长度有两三寸,用今天的长度单位来说,那就是将近十厘米长的指甲,这个情节本身就存在问题,因为晴雯在贾府的身份是丫环,既然是丫环,自然是需要干活的,留着这么长的指甲,如何做工?
《红楼梦》中第一次提到晴雯的指甲,是在第五十一回,彼时晴雯生病,贾宝玉命人请来胡庸医给晴雯看病,诊脉之时,需要伸出手来,就这样,晴雯的指甲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:
只见两三个门后的老嬷嬷带了一个大夫进来,这里的丫环都回避了,有三四个老嬷嬷,放下暖阁上的大红绣幔。晴雯从幔中单伸出手来。那大夫见这只手上两根指甲,足有三寸长,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,便忙回过头来。——第五十一回
根据此处的记载,晴雯手上有两根长指甲,推断应该是无名指、小指两根,并且还将指甲用金凤花染成了通红色。此处提到的金凤花也叫“凤仙花”,又被称为“指甲花”。
古代并无今天的指甲油,染指甲用的都是凤仙花,将凤仙花的叶子、花瓣,用杵子捣碎,敷在指甲上,进而达到染指甲的作用。关于对这一点,笔者深以为然,笔者老家山西的部分农村地区,目前也有这种用凤仙花的叶子来染指甲的现象,笔者自己小时候也跟着家中姐姐们用这种方式染过指甲。
言归正传,我们继续说回晴雯,晴雯只是一个丫环,却敢留三寸长的指甲,这恰恰是曹雪芹塑造晴雯的一处妙笔。晴雯原是贾母的丫环,后被送去贾宝玉身边服侍,其实就是被当作宝二姨娘的人选来培养的,第七十八回贾母自己当着王夫人曾说过这一点:
贾母听了,点头道:“这倒是正理。我也正想着如此呢。但晴雯那丫头我看她甚好,怎么就这么起来?我的意思,这些丫头们那模样儿、爽利言谈、针线,多不及她。将来只她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,谁知变了。”——第七十八回
既然晴雯一开始就被当作宝玉姨娘来培养,加上深得贾母喜欢,晴雯为人处事自然与其他丫环不同,除了指甲,晴雯也是曹公明确提到裹了小脚的丫环:
宝玉听了,忙披上灰鼠袄子,出来一瞧,只见他三人被褥尚未叠起,大衣也未穿,那晴雯只穿葱绿苑绸小袄,红小衣,红睡鞋。披着头发,骑在雄奴身上。——第七十回
此处的“红睡鞋”就是小脚女人专门穿的,由此可推断晴雯是个小脚,这一点在张爱玲的《红楼梦魇》中有详细解释,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去搜寻查看,此处不多赘述。
不管是裹小脚,还是留长指甲,都是为了美,而不是为了从事劳动工作,也就是说,晴雯也自知自己将来是要给宝玉当妾的,所以她很自觉地留起了长指甲,这个行为没有别的目的,仅仅是为了美。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——贾母,贾母最喜欢漂亮爱打扮、口齿伶俐的姑娘,晴雯这么做,想必也有讨老太太好儿的意思。
同时,怡红院这个环境更是让晴雯如鱼得水,贾宝玉一向视女儿为宝,他在丫环面前从来不摆主子的谱儿,乃至于溺爱这些丫环们,正是这种宽松的生存环境,暂时淡化了封建等级关系,晴雯作为丫环,敢留长指甲,也正是得益于这个环境,甚至可以这么说——如果贾府有留长指甲的丫环,那么一定会诞生在怡红院中。
但可惜的是,晴雯最终却被王夫人冠以“狐狸精”的恶名,将其撵了出去,也就是很多读者说的:晴雯一手好牌打了个稀烂。晴雯固然做人做事太过嚣张,得罪了大观园内不少婆子,但甜言蜜语勾引宝玉,她却是从来没干过,像袭人那般,通过跟宝玉偷试云雨情来谋求姨娘之位的做法,晴雯更是不屑为之,但她终究还是被世俗偏见所害——长相好看的女子,十有八九是狐狸精!晴雯死之前,咬下自己两根指甲送给宝玉,恐怕也是在跟自己的过去道别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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晴雯位于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,她虽说是贾宝玉的丫鬟,过的却是千金小姐的生活。今天更多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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